|
1、受托人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三份。
2、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一式三份(首次认购时适用)。
3、提交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一式两份(首次认购时适用),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在分配结束前不得取消。
4、必备证件: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应在上述合同上签字;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字,若授权其他人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5、本信托计划不接收现金,投资者须将认购资金和认购费以转帐或汇款的形式转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商银行营业部为本信托计划开立的信托计划专用账户,汇款时汇款账户与认购本信托产品的委托人名字必须一致,并在备注中注明:“***或***公司认购新时代金股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户 名: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包头市包商银行营业部
帐 号:0002 2846 2600 342
|